可再生冷热能
EKOenergy生态标签有可再生冷热能的标准。以下类型的可再生冷热能可以获得我们的生态标签:
- 由100%可再生能源设施中的生物能源所生产的可再生冷热能(不得与不可再生燃料混合使用),并且仅限于农业、食品工业和林业中的残余物等类别明确的生物能源。
- 使用符合EKOenergy可持续性标准的气体所生产的可再生冷热能。
- 使用符合EKOenergy标准的可再生能源驱动的热泵所生产的热能,且季节性能系数(SCOP)为3.40或以上。
- 回收的冷热能(否则将散失于空气或水中),前提是热能回收装置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符合EKOenergy的可持续性标准。(来源于化石和核能生产的废热被排除在外。)
- 安装于重要生物多样性区域和自然保护区之外的地热能或太阳能热能。
每兆瓦时的EKOenergy标签热能,EKOenergy销售商需向EKOenergy气候基金捐赠0.10欧元(十分欧元)。通过其气候基金,EKOenergy为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资助。所有资助的项目都有助于实现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EKOenergy的热能标准还包括可靠的能源追踪和避免重复计算的规则。
您是否有兴趣在您的国家推出EKOenergy标签的冷热能?请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信息。
EKOenergy可再生冷热能审核标准
- EN(英语): EKOenergy’s criteria for renewable heat and cold (pdf)
- FI(芬兰语): EKOenergian kriteerit uusiutuvalle lämmölle ja jäähdytykselle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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